没光电里的一切声色
停电了,黑暗瞬时吞没光电里的一切声色。我只得挪开键盘上的手,点上蜡烛,找出纸笔。要给一个不用电子信箱的朋友写一封信。 钢笔是最常见的英雄包头钢笔,素朴粗拉,不用刻意去珍重。原来也有许多象样的笔的,要么送了人,要么不舍得用,郑重地藏在盒子里。就象我大半的青春年华,一把一把攥着的时候,做什么都不舍得,最后就只有虚度了。并且是最美的。 习惯在键盘上砰砰地敲击,和纸笔真是如此的生分了。信,更是极少的写。想起中学时的写信。换了班主任了,校舍改造了,事无巨细琐屑大小一并写进去,寄给好朋友,快乐能延续到接到信的那一刻。初三那年在一本刊物上发表了首小诗,从此各地的信件雪片一样飞来。刹那间觉得自己富可敌国,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帮我拆信,读信,每天都有那么厚厚的一摞,成为班级一时盛事。 收到信的感觉是那样的美,熟悉的或狂狷或隽秀的字迹,打开走到背人的树荫里去读,平静的喜悦或者是怦然心动的句子,一句话能芬芳一段日子。至今仍记得转学的同学写来的信:“难忘你的羊角辫在晨跑时飞舞的样子,红棉袄的颜色无比的亲切”。写信的岁月,谁都是激情澎湃,捻句成诗的。如今再收到的信也是寥寥几句,信的内容也多是打印而成,如普通话一样的标准,像官样文章的应付之作,看不出写信人的喜怒哀乐,甚至连面孔也模糊。 这就是我们的信息时代,十万八千里一个电话便可以追随,鼠标一按,冗杂信息即时传递,很少有人肯费心写些蝇头小楷了。离现代文明越近,我们的方便越多,而失去的美好也无从拾起了。就像明晃晃的灯光里,找不到燃蜡烛所特有的朦胧迷丽的阴影之美。我在信尾说:岁月苍茫,但我真的很想你。 不几日后,接到朋友的电话,也是深夜。她轻声说,我也是。 假如在白天打电话告诉她的话,她准会说:套什么近乎,是不是想宰我的钱包?! 这或许便是黑夜或者信的好处了。 |
